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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教学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工作职责

    1.教学质量监测。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,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有关制度,建立、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;对学校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进行动态监测、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,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反馈信息。

    2.评估认证组织。以学校的教学工作为主要对象,开展学校审核评估、专业认证、专业综合评价、教学工作考核等工作,负责评估方案的设计、组织实施和结果分析运用。

    3.教学监督指导。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,组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,对学校教学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。

    4.领导决策咨询。根据学校管理需要,利用质量监测、评估认证、专项检查等结果,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参考。

    5.政策宣传培训。负责组织开展对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监测、评估等方针、政策的宣传及培训等。

    6.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"